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简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十五年来,宪法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目前,“12·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历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
2001年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 学宪法、守法律、讲诚信——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